全国首个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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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1日,《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(2026—2028年)(征求意见稿)》发布,这是全国首个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。

 

方案指出:

 

2026年底前:推动60%以上区属公共机构(含学校、医院、行政机关等)接入虚拟电厂,同步带动10家以上工商业园区、20个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站场(含V2G车网互动示范站)接入,构建总聚合资源规模超10万千瓦的可控负荷群。

 

推广“虚拟电厂+能源托管”。探索建立“虚拟电厂+能源托管”一体化服务模式,通过虚拟电厂、能源托管、电力市场交易、碳资产运营协同互动,推动能源降本、碳资产增值,能源系统智能化、低碳化升级,公共机构及公共建筑实现可持续的绿色转型升级。

 

虚拟电厂反哺节能改造。将不高于50%虚拟电厂收益(含代购电所节约电费)用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(含用能设备更新),重点投向配电系统升级、空调系统能效提升、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等领域,优先支持纳入虚拟电厂聚合资源的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项目。

 

原文如下:

 

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《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(2026—2028年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 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国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〈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〉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引领作用,深入挖掘我区分散可调节负荷资源潜力,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,有效提升城市中心供电可靠性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智慧转型,我局起草了《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(2026—2028年)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。公众可在2025年12月12日至1月11日期间,通过以下列方式提出意见:

 
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nyk@chancheng.gov.cn。

 

二、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提出意见,联系电话:0757-82340829,联系人:熊敬鹏。

 

三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,邮编528000。来信请注明“虚拟电厂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 

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

2025年12月11日

 

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(2026—2028年)

(征求意见稿)

 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国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〈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〉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引领作用,深入挖掘我区分散可调节负荷资源潜力,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,有效提升城市中心供电可靠性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智慧转型,特制定本方案。

 

一、工作目标

 

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技术驱动、产业带动”的原则,建立完善“资源挖掘—能效提升—智能调控—平台聚合—市场变现”的虚拟电厂全链条运作体系,打造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。

 

2026年底前:建成示范区基础体系,聚合首批公共机构资源,实现初步调节能力。推动60%以上区属公共机构(含学校、医院、行政机关等)接入虚拟电厂,同步带动10家以上工商业园区、20个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站场(含V2G车网互动示范站)接入,构建总聚合资源规模超10万千瓦的可控负荷群。

 

2027年底前:扩大资源覆盖范围,持续提升虚拟电厂数字化水平,逐步提升“可观、可测、可调、可控”调控能力。实现80%以上区属公共机构接入虚拟电厂,带动20家以上工商业园区、50个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站场(含V2G车网互动示范站)接入,构建总聚合资源规模超20万千瓦的可控负荷群。

 

2028年底前:进一步扩大资源覆盖范围,形成以空调负荷、充换电站、新型储能、数据中心、工业负荷等为核心的多元聚合虚拟电厂。实现区属公共机构全部接入,带动大型工商业场所等广泛参与,形成总聚合资源规模超30万千瓦的可控负荷群,具备相当于1座小型发电厂的调峰能力。

 

二、主要任务

 

(一)挖掘虚拟电厂资源

 

1.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普查。重点覆盖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等核心场景,开展能效(碳效)诊断,系统摸排公共机构配电、空调、照明等用能设备,以及分布式能源、储能等可调资源,形成动态更新的数字化资源库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、禅城供电局牵头,南庄镇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、区有关单位配合)

 

2.聚合工商业虚拟电厂资源。按照“先大后小、先易后难、一户一策、分类推进”原则,加快推进产业园区、大型商超、办公楼宇、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负荷资源摸查,及时接入区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平台。(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、区文广旅体局牵头,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、南庄镇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配合)

 

3.推动车网互动(V2G)应用。鼓励电动汽车充电站场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系统高效协同,推动“车—桩—智慧能源”融合发展,推动智能换电站更新改造,每年新建不少于5个车网互动(V2G)一体化示范站,有效增强充换电基础设施聚合调节能力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,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、区有关单位配合)

 

(二)提升能源利用水平

 

4.推广“虚拟电厂+能源托管”。探索建立“虚拟电厂+能源托管”一体化服务模式,通过虚拟电厂、能源托管、电力市场交易、碳资产运营协同互动,推动能源降本、碳资产增值,能源系统智能化、低碳化升级,公共机构及公共建筑实现可持续的绿色转型升级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,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、区有关单位配合)

 

5.因地制宜开展能源托管。2026年底前,基本完成公共机构节能诊断工作。以近3年为基期,以涉及的空间区域、用能系统为边界,确定能源基准值,分批次确定能源托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托管范围、托管期限、托管费用、节能目标等。以区政府核心办公区域为试点并逐步推广实施,联合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能效诊断等服务,同步部署空调等柔性调控终端,精准挖掘用能优化空间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,区机关事务局、区财政局、区教育局、区文广旅体局、区卫生健康局配合)

 

6.虚拟电厂反哺节能改造。将不高于50%虚拟电厂收益(含代购电所节约电费)用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(含用能设备更新),重点投向配电系统升级、空调系统能效提升、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等领域,优先支持纳入虚拟电厂聚合资源的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项目。通过改造提升,进一步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,降低能源消耗,形成虚拟电厂与节能改造的良性互动机制。节能改造资金由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纳入区年度预算安排,定期组织第三方评估改造成效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区财政局牵头,区教育局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、区文广旅体局、区卫生健康局配合)

 

(三)推动智能化数字化发展

 

7.建立健全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平台。依托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先进技术,构建集资源聚合、智能调控、市场交易、运行监测、效果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平台,实现数据采集、AI优化调度与远程控制一体化。根据虚拟电厂“可观、可测、可调、可控”需求,2026年后新采购的公共机构用能设备,需满足设备通信协议、数据接口规范等方面要求,确保与虚拟电厂平台无缝对接。同步探索研发“公共机构碳减排模块”,为精准计量与管理碳排放提供技术支撑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、禅城供电局负责)

 

8.探索建立电力能源大数据中心。依托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平台,打造电力能源大数据中心,整合公共机构、工商业园区、电动汽车充电站场等各类虚拟电厂资源的能源数据,推动能源数据在政府决策、城市规划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,提升城市能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。(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、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、禅城供电局负责)

 

(四)加快虚拟电厂产业集聚

 

9.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。结合本地电力调节需要,围绕聚合分散电力资源、增强灵活调节能力、减小供电缺口、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场景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。推动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企业布局虚拟电厂及综合能源服务赛道,培育专业化运营主体。鼓励能源企业、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软件开发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,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,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。2026年底前,引进培育不少于3家虚拟电厂主体;2028年底前,引进培育不少于10家虚拟电厂主体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,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配合)

 

10.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。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创新,提供节能服务、能源数据分析、能源解决方案设计、碳交易相关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,拓宽收益渠道。虚拟电厂交易收益按不少于80%比例返还公共机构,形成收益共享良性循环。探索虚拟电厂与金融保险的融合发展,鼓励金融保险机构为虚拟电厂项目提供融资支持、保险保障等金融服务。〔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,区府办(金融协调股)配合〕

 

11.搭建虚拟电厂产业交流平台。定期举办“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论坛”,编制完善《公共机构虚拟电厂建设指南》,将禅城规模化、可复制的先进经验推广至全国。建立虚拟电厂产业联盟,促进虚拟电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,共同推动虚拟电厂产业集聚发展。(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,区有关单位配合)

来源|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

2025年12月12日 11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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