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规落地!7月1日起,电化学储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明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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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9 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》,自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。文件首次将电化学储能纳入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范畴,对并入220千伏及以上电网的储能电站提出刚性安全要求。

 

新规明确,电化学储能电站若不具备低电压穿越、高电压穿越、无功支撑等核心涉网性能,或未按要求投运有功、无功控制系统、未完成并网试验,均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。企业需落实闭环治理,隐患未消除前须停运整改,此举将进一步压实储能安全责任,提升新型储能并网运行与系统安全管控水平。

 

此次《规定》将储能涉网性能、系统控制等关键环节纳入重大隐患判定,标志着储能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安全与质量并重的转型加速。对于储能电站运营方,需在 7月1日前完成现有场站涉网性能复核与系统调试,确保满足国标及调度要求;新建项目需严格落实并网试验及控制系统配置,避免因性能不达标陷入合规风险。

 

随着新规落地,储能项目的安全门槛与运行标准进一步提升,这将倒逼行业优化技术方案、强化运维管理,为电动船舶、新能源交通等下游应用场景提供更安全可靠的能源支撑,推动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。

2026年4月9日 12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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