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自查工作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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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自查工作通知

各有关单位: 

为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等法规规定,按照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2024年本)》等相关工作要求,进一步提升电池行业团体标准的适用性、先进性、规范性与协调性,现组织开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的自查工作。具体自查内容如下:

 

01、总体目标

以 “对标先进、适配产业、提质增效、引领发展” 为核心,通过自查与升级优化,全面梳理协会团体标准,助力我国电池产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

 

02、自查范围

已发布的49项和在编的34项团体标准,详见附件1。

 

03、自查内容

1.标准主要内容是否在协会章程确定业务范围内;技术要求是否能够适配当前电池产业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;

2.主要起草牵头单位是否为协会会员单位;标准内容是否以围绕会员的核心业务和需求制定;

3. 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、国家产业政策;相关技术要求是否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;相关技术要求是否明显低于推荐性国家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;

4. 标准文本结构是否符合 GB/T 1.1 等标准化导则要求;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是否科学合理、可验证和可操作;

5.标准主要内容是否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内容严重重复;

6.是否严格按照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2024年本)》要求制修订。

 

04、自查工作安排

请各团体标准承担编制工作的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,填写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自查表》(附件2)。已发布标准需明确建议继续有效、修订或废止;在编标准若存在不合规内容,请在编制过程中及时整改。

 

请于7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自查表》发送至邮箱cbiattbz@126.com。

 

依据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协会对归口团体标准实施统筹管理与全过程监督。标准制修订工作坚持开放、透明、公平的原则,欢迎广大行业专家、从业人员及各单位建言献策。

联系方式:

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标准法规部 门征

电话:010-63385079    18811081992

附件: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自查表.docx 

中国电池工业协会

2026年6月3日

 
2026年6月5日 17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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